2021年度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
粤师大教〔37〕号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学院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大学:
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学院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现就我校2021年度市级和国家级学院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类别
项目按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项目在类别上从2021年起分为通常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重点支持项目致力鼓励引导学院生按照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举办创新创业。
(一)创新训练项目
大专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大学生毕业创业项目排行榜前十名单,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打算和项目施行、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施行周期通常为1年。项目完成时须有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或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
(二)创业训练项目
大专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位中学生在项目施行过程中饰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项目施行周期通常为1年。项目完成时必须有建立的商业计划书。
(三)创业实践项目
中学生团队在中学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大学生毕业创业项目排行榜前十名单,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则服务,举办创业实践活动。项目施行周期通常为2年。项目立项时必需要有较为完备的商业计划书,项目完成时必须有企业营运状况报告。
二、前期建设基础
申报项目须为我校“双百工程”立项建设项目或已在校内即将立项建设的项目。
三、立项数目与类别
1.中学推荐国家级大创项目不超过15项,市级大创项目总数目不超过40项(其中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不超过2项),并依据项目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最终立项类别、级别和数目。
2.国家级项目原则上只推荐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以我校全日制专科二、三年级中学生为主体,且项目负责人须由二、三年级中学生兼任,原则上要求中学生在结业前完成项目。
2.项目负责人如是七年级大专生,则须有一名二年级大专生兼任第二项目负责人,待原项目负责人结业后由第二项目负责人成为项目负责人。
3.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仅限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申报,其中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
4.每位中学生只能出席一个项目,不容许交叉申报。
5.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班主任科研(子)项目;已以其他名义获得市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列入。
(二)优先条件
1.优先支持与粤港澳大湾建设、精准脱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施行相关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3.优先支持校企结合、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4.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班主任参与指导的项目;
5.优先支持中学生跨校区、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三)指导班主任
1.每位项目须有指导班主任,不超过2名。指导班主任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推荐或由项目组自己聘请。
2.校内指导班主任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且具有主持校级以上横向课题或纵向课题的经历或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鼓励项目团队聘请业界导师指导创业训练和实践,其中,创业实践项目必须有一名业界导师。
4.每个指导班主任指导项目数不超过2项。
五、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者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择确定研究项目,并填写《广东财经学院学院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附件2)或《广东财经学院学院生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3),其中,创业实践项目需附商业计划书,于6月2近日将电子材料递交项目负责人所属大学。
2.请各大学悉心组织中学生申报,非常是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必须高质量申报;各大学组织专家对中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本大学推荐的大创项目名单,并填写项目信息表(附件4),于6月9近日将项目信息表和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教务处实践与创业教育科(行政楼302),逾期视为手动舍弃。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审定并确定立项项目,于6月18近日公布推荐项目名单。
六、经费支持标准
1.国家级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均为2亿元/项;
2.市级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均为1亿元/项;创业实践项目为5亿元/项;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平均支持经费原则上不高于同类型其他大创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
七、经费筹措形式
1.项目获准立项后,筹措经费支持标准的25%作为项目施行启动经费。
2.项目组完成了项目申报书所列“预期成果”或经过初验专家组评审达到预期研究目标,通过结项初验后,再筹措经费支持标准的25%。
3.国家级项目通过结项初验,且达到以下三个目标之一,再筹措经费支持标准的50%:
(1)项目组成员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分在《广东财经学院学术刊物分类等级目录》D类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高质量论文1篇;
(2)项目组成员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分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高质量论文2篇及以上;
(3)项目代表我校在市级(含)以上权威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二等奖或以上奖项。
4.市级项目通过结项初验,且达到以下三个目标之一,再筹措经费支持标准的50%:
(1)项目组成员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分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高质量论文1篇;
(2)项目代表我校在市级(含)以上权威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或以上奖项;
(3)项目结项前成功注册申办企业并吸纳1名以上我校应届结业生就业。
附件: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家级市级学院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山东财经学院学院生创新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山东财经学院学院生创业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4:2021年学院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x
教务处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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